作为今年上海国际光影节系列主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届上海夜景影像作品暨AI创意微视频创作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旨在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全面展示上海景观照明建设成果,广泛宣传光影节精彩盛况及“文商旅体展”联动实效,通过摄影创作与AI创意,展示上海夜景形象、分享光影故事、传递上海之美,打造全民参与的城市光影文化品牌。
作品要求
板块一:夜景图片影像
1、创作方向
紧扣第三届上海国际光影节“上海之光”主题,围绕主、分会场主题光影秀、光影艺术装置、光影市集等各项活动和标志性夜景打卡点,展示光影节联动“文商旅体展”、大力提振消费以及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
聚焦但不限于本市黄浦江沿岸(外滩、北外滩、小陆家嘴、徐汇滨江、杨浦滨江等)、苏州河沿岸、“申”字型高架、重要商圈、文旅建筑、五个新城等标志性的夜景景观,展示“典雅精致、温馨舒适、繁华时尚、流光溢彩”的上海夜景形象和景观照明建设成果。
2、投稿要求
投稿形式为摄影照片,
支持相机、手机、无人机拍摄。
单幅、组照均可,单幅或组图计为1件作品,每人投稿数量不限,组照数量控制在4-6幅,需同时提供组照拼图;
作品格式为JPG,单张大小3M-10M,画面清晰、构图完整、光线自然,无水印、无logo、无文字遮挡;
作品拍摄日期须为
2026年1月1日以后
,投稿时须注明拍摄日期、拍摄地点、作品名称;
仅允许适度调整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严禁电脑合成、AI 大幅修改、翻拍换底等操作,不接受后期大幅度合成制作的作品。
板块二:AI创意微视频
1、创作方向
所有作品须以上海国际光影节实景、“一江一河”等城市夜景、城市地标光影装置为核心画面,可从下列方向任选其一进行创作,允许多主题融合:
方向一:城市之光・时代风貌:聚焦黄浦江、苏州河滨水空间夜景、地标灯光秀,展现上海城市建设、景观照明、生态治理发展成果;
方向二:文化之光・文脉传承:结合历史建筑、海派风情、江南文化场景,用光影+AI创意演绎城市历史底蕴与文化自信;
方向三:青春之光・逐梦同行:结合光影节、光影夜跑等线下活动,记录青年休闲、运动、社交鲜活瞬间,讲述青年与城市共成长的故事;
方向四:生活之光・烟火温情:捕捉夜间商圈、市民夜游、休闲场景,展现上海夜经济活力与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2、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时长需控制在30秒到1分钟之间,统一采用MP4格式,横屏、竖屏版本均可投稿,既可以适配线上平台传播,也能满足现场大屏展播的需求;
创作规范:核心实景画面必须为上海国际光影节现场/城市夜景实拍,禁止完全AI虚构脱离现实的场景;仅允许使用各类AI工具完成特效、转场、配乐、字幕、画面润色、创意剪辑等辅助创作;
支持手机拍摄+手机端AI工具加工,无需专业设备,语言以普通话为主,字幕规范得体,无低俗网络用语。
3、数智创作配套支持
本次活动联合SCC国际数智文创孵化平台,为AI创作教学、专家评审和入围作品优化等提供支持。
投稿渠道
夜景影像、AI创意微视频两个板块都需通过“收稿通道及评选系统”线上报送,单人可提交多件作品,不限制投稿数量。
(1)投稿网址:
(复制网址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2)识别二维码进入投稿区
(3)识别微信小程序投稿码进入投稿区
(4)投稿时间:即日起至
2026年10月31日
如有任何疑问,可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夜景图片影像板块:
汤静远,联系电话:18717912764
AI创意微视频板块:
朱琳琦,联系电话:021-61177873
荣誉设置
1、夜景图片影像板块
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
30名,
每人获得创作补贴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展作者可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
2、AI创意微视频
板块
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
10名,
每人获得创作补贴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展作者可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
优秀指导教师
若干名,
授予指导入展作品的高校教师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单位
若干,授予积极组织参赛的长三角高校、各区团委、青年社团,颁发荣誉证书。
3、通用作品权益
入展作品将在相关官方媒体矩阵对外宣传
投稿须知
1、
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信息不全者无法上传,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2、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的原创性,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投稿作品若发生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3、
投稿作品需保留拍摄原始文件,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入展作品的电子文件如不能满足展出要求,投稿人须配合主办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数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
无人机投稿作品请在拍摄时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所有民用无人机使用者需通过“随申办”完成实名登记,并提交飞行计划(包括时间、地点、高度等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在120米以上空域飞行;
5、
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荣誉证书等。“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6、
主办单位拥有入展作品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可用于上海国际光影节宣传、城市景观照明公益推广、活动画册制作、线上线下展播等,使用时标注作者信息,不另支付稿酬;
7、
本展览征稿通知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阅读并同意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主办单位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
上海市职工摄影家联盟
长三角文创设计高校联盟
承办单位
上海罗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