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画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精神的重要艺术载体,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与深厚的艺术底蕴。为进一步挖掘红色资源,以艺术之力传承红色血脉、赞颂沂蒙精神,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同时推动连环画艺术创新发展,讲好中国故事,描绘时代画卷。中国美术家协会、临沂大学共同主办“红色沂蒙 时代画卷——第十届架上连环画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临沂大学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连环画艺术委员会、人民美术出版社、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大学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临沂市文化馆(美术馆)、临沂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许双庆
副 主 任:王 平、李 晨、邵学伦
秘 书 长:李 伟、李 非、张 宜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王 维、杜松儒、杜常芹、李 岩、杨晓玲、何玉麟、张立梅、张彦文、岳 伟、胡后彬、贺绚绚、高思圣
办公室主 任:王 维、杨晓玲
办公室副主任:李 光
展览编辑:杨 雷、郑 慧、宋 伟
三、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从中国美协专家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审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
2027年8月(首展)
五、展览地点:
临沂大学美术馆(首展)
六、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约200套(含邀请作品,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连环画,应突出连环画的文学性和叙事性,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发挥连环画语言特色。画种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素描等均可,要求手绘,体现架上连环画在艺术语言上的开放性以及情境上的文学性、连续性。作品要求有文字脚本,脚本要与画面内容一一对应,语句通顺准确,无错别字。每条脚本字数20-80字。作品应为“2025年第九届架上连环画展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
(二)作品内容:
以“赞颂沂蒙精神、描绘时代画卷”为主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与改革创新理念。内容聚焦两大主题:
1.红色沂蒙——赓续红色血脉:
展现沂蒙革命根据地的峥嵘岁月,再现八路军、新四军与沂蒙人民并肩作战的历史场景,弘扬坚定的信念、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与崇高的革命气节,表现革命战争年代,党和人民军队与人民群众生死相依、刻画感人至深的军民鱼水情。
2.时代画卷——描绘时代新篇:
展现祖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优化、文化振兴的崭新图景。记录社会和谐的温暖瞬间,展现新时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风貌。
(三)作品尺寸:
每套作品由6-8张单幅组成,每张单幅作品长边不大于50cm,短边不小于30cm。
(四)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AI生成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中国美术家协会现已启动评审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审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作品信息。一人仅限投稿一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2.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
2027年4月15日
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G、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主图1张,为作品全貌图;细节图6-8张,按照故事情节顺序依次上传单幅图片;文字脚本按图片顺序统一填写在作品说明栏)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咨询电话:010-59759687。
(二)复评
1.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2.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入选作品的作者具有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积分条件2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四)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五)复评落选作品在复评结束后退还作者,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六)凡存在违规投稿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参展资格、公示违规信息、限期禁展等。
十一、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