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特饮"遭双重打击: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被立案

因代销情况不理想,代理商何先生与"黄鹤楼特饮"植物饮料的总经销商较上了劲。他发现这款饮料的包装上没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总经销商却在招商时宣称该产品具有提神醒脑、解酒护肝、润白补水等功效。

7月15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红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同日,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明确表态:未授权该饮料使用"黄鹤楼"第32类饮料商标。

品牌授权链条现裂痕

"黄鹤楼特饮"植物饮料为罐装,规格240毫升,瓶身上印有"黄鹤楼"字样及图案标识。委托方为武汉市胜昌经贸有限公司,总经销商为湖北红罐饮品有限公司,受委托方为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法务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管理处曾授权胜昌公司使用"黄鹤楼"第32类饮料商标,但授权合同有严格要求——胜昌公司在相关产品生产上市前须向我处备案、审查,且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转授权。

然而,目前经审查后许可生产的是几款"黄鹤楼"文创汽水,从未授权"黄鹤楼特饮"植物饮料使用黄鹤楼商标。"此前,我们已经明确要求不允许进行任何销售,也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侵权的招商行为。就侵权问题,我们也要进行维权。"法务部工作人员说。

招商会上的"话术陷阱"

何先生回忆,今年3月他接到推广电话后参加了红罐公司在昌吉举办的招商会。会场每人的座位上都摆放着一瓶"黄鹤楼特饮"和一页宣传单。

一名被介绍为"经济学专家"的讲师在台上宣称该产品是武汉黄鹤楼公园授权的品牌,市场前景广阔,不收取加盟费,允许经销商销售后再付货款。讲师还展示了《功效评价证书》,声称"斑马鱼实验证实产品具有解酒功效"。

成为市级经销商需缴纳合作费用6.9万元,区域经销商3.9万元。何先生交了3.9万元,签下《经销商合作协议》。然而饮料根本卖不出去——红罐公司首批发来200箱,何先生联系本地商店代销,结果"实际消化掉的就是让商店老板品尝的那部分,后来商家嫌占地方,让我拉回去"。
黄鹤楼特饮

法律红线:普通食品不得宣传保健功效

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曾联合发布提示:普通食品不能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严令禁止对食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红罐公司工作人员尹先生辩称"有证书,打不打帽子没有关系"。但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明确要求,保健食品标志为依法经注册和备案的保健食品专有标志,必须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目前,红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何先生缴纳的3.9万元能否追回、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是否启动商标侵权诉讼,还有待后续进展。

文创IP授权乱象警示录

"黄鹤楼特饮"事件不是孤例。近年来,故宫、颐和园、黄鹤楼等文化地标IP被各类商家抢注、冒用、违规转授权的案例层出不穷。品牌方与授权商之间的管理漏洞,导致大量"擦边球"产品流入市场,既损害了知识产权持有方的利益,也让消费者和经销商权益受侵。

对设计师和品牌从业者来说,这个案例有几点值得警觉:商标授权的分层管理、产品上市前的合规审查、宣传物料的法律底线——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引爆连锁风险。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黄鹤楼特饮"遭双重打击》2026年7月16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公告